昨晚的大樂透夢碎,今早一到公司,發現該上班的都到齊了,哈哈,顯見頭獎沒有出在敝公司!

 

至於集資的那幾千元呢?中了一張四星,兩張三星,總計4307元,扣掉稅後連本金都拿不回來。豪華的杜拜十日遊,當場變成連花東兩日遊都還要自己補差額。痞子婆建議:乾脆放手一搏,再拼小樂透。

 

可是阿君講話了:「二三十個人耶,我還要一個個打電話問要不要繼續投注,這樣很累。」

 

「你一個個發錢更累。」賭性堅強的同事A舉雙手贊成痞子婆的提議。

 

「那我先抽樣幾個人好了,」阿君似乎覺得有理,第一個就問毅哥:「毅哥,昨天你可以分到一百多元,你要再買小樂透,還是我現在拿錢給你?」

 

「什麼?才一百多?我不是叫你要買中頭獎的那張回來嗎?你"暗抗"喔?」毅哥很幽默,只可惜這種搞笑的說法,數十年如一日。

 

「你很無聊耶!」阿君翻翻白眼,「我要先問清楚大家要不要拿錢,怕有人不要繼續簽啦。」

 

「你真沒氣魄,就拿去簽啦,有意見的叫他找我。我最喜歡做好事了,這種公益事項還要譏譏歪歪就沒道理,反正你們那邊平常也沒在做好事,現在算給他們一個機會啦!」毅哥皇恩浩盪似的開口,但聽起來卻覺得跟黑社會沒兩樣(註1)。

 

「那為什麼不要直接把四千多元捐掉啊?」搞不清楚狀況的工讀生妹妹快人快語,但實在不了解毅哥的真心話。

 

「因為如果我們小樂透中了頭獎,也可以捐四千多元出去啊,現在如果把四千多都捐出去,不就什麼都沒有了?」毅哥歪理多,講得工讀生說不出哪裡有問題,

「而且台北富邦銀行賣最後一期彩券了,以前簽這麼多,這時候不撈本不是虧大了嗎?不然一個人再拿兩百出來,賭大一點。」毅哥再度補充。

 

頓時,幾十雙眼睛射向痞子婆,誰叫我做的提議?

 

最後在沒有人敢反對的情況下,我們又開始朝小樂透之夢……,不,是朝做公益之路邁進。

 

 

 

註1:其實毅哥是一個講義氣的人啦,面惡心善啦。(我會加這個註解,其實  

   是怕萬一有一天同事發現我有部落格,告訴毅哥時我得免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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