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看了教育部勒令的「零體罰」政策後,我一回想起的我的童年就開始淚潸潸,依照教育部的標準,我們這一代的每個小孩都應該稱得上是受虐兒,畢竟每一個都被打過罵過!

 

「你怎麼連這題都不會呢?」「笨死了,笨死了,人家隔壁小美都可以考第一名」……諸如此類傷害心靈的話語,不時從老師爸爸媽媽阿公阿嬤鄰居的嘴巴裡吐出來,迴繞在我們耳邊﹔再不然就是少一分打一下,痞子婆被打過的最高紀錄發生在國中,一共被打了四五十下,你說,這樣還不叫受虐兒嗎?

 

依照現在的標準,即使小孩迷上電動,從成績一級棒掉到一塌糊塗,老師罰小孩交互蹲跳或跑操場,也算不當體罰,可能被鬧上媒體贏得「惡老師」的外號,沒處理好的話還會連坐到校長頭上,記過處分事小,直接撤銷教師資格那可就難看了。

 

依照現在的標準,小孩口出惡言動手打人都還是要「愛的規勸」,循循善誘之外,還得顧及他心靈受不受得了。萬一口頭勸說時間太長,小孩反過頭來咬你一口,說老師限制人身自由,那可就頭大了。

 

依照現在的標準,小孩在學校不聽話,上課時間就想到操場盪鞦韆,老師重話說不得,也不能罰他面壁思過,因為會讓同學恥笑他。反正隨他去,他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在一個老師管幾十個學生的情況下,小朋友跑到校外去發生什麼事了,老師只能逆來順受接受家長責罵,還不得辯駁,千錯萬錯都是老師錯!

 

依照現在的標準,小孩成群結隊向弱小同學索討食物金錢,都是因為「年幼無知」,老師只能實施愛的教育,以前愛的教育是「愛打就打,愛罵就罵」,現在愛的教育是「愛是恆久忍耐」,反正老師忍到忍無可忍,就……習慣了。

 

總而言之,現在不管小孩勒索同學辱罵老師成績退步群架滋事品行惡劣不學無術,只要老師打或罵就是不當體罰。

 

回想痞子婆唸書時,做錯事?不只爸媽打爺奶罵,連隔壁叔叔嬸嬸都可以對我說教一番,一定要罵得我知道錯為止。

 

成績差?家裡有枝「拐仔車」,就吊在客廳的雕花拱門上,退步一名打兩下,萬一退步再誇張一點,還會多附贈兩下,打到痞子婆抽抽咽咽承諾下回會考好為止。

 

不聽話?除了拐仔車伺候,大人一狀告到老師那,叫老師多關照,不聽話就打,打到下次不敢再犯為止。

 

雖然爸媽從小學五年級後就沒再打過我,目標轉向看了姊姊被打例子還敢作怪的兩個弟弟,但上了國中依舊是少一分打一下,行刑人從爸媽轉成老師,我大氣吭都不敢吭一聲。事情過了十幾年,也沒見著痞子婆因為幼小心靈受到摧殘而成為反社會論者,或因為常被體罰而身體殘缺……

 

只是,回想起來,依照現在的標準,痞子婆還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受虐兒啊!我又開始淚潸潸大喊……

 

爸,媽,你們要是當初不打我,我真的可能變太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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