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時候,爹娘帶著我跟弟弟們到香港做一趟短期旅遊。

 

在十幾二十年前,出國可是件大事,同班的小女生嘻嘻哈哈的,不斷的幫我編織著能夠遇到多少影視歌星的幻想,我極為享受這種虛榮!出發的日子一天天的倒數,我的興奮也一天比一天加劇。

 

那一天,正當我收拾好書包要回家,準備隔天啟程時,一向打扮時尚,跟我「偶爾」互有往來的小晴從背後拍了我一下:「嘿,痞子婆,」小晴笑容燦爛:「你是我們班第一個出國的耶,聽說香港的POLO包比較便宜,你可不可以幫我買一個?」

 

說真的,當時的我覺得「HANG TEN」就已經是了不得的名牌,POLO包?我連聽都沒聽過,但還是不恥下問:「嗯,我不知道什麼是POLO包耶,你可不可以具體形容一下長什麼樣子?還有,一個大概多少錢啊?」

 

小晴歪著頭:「我是不知道一個多少錢啦,大概三千多元吧,反正就是比台灣便宜很多啦。」小晴繼續形容:「長得喔,就像書包一樣,有皮的也有布的,我相信你的眼光啦,反正你就幫我選就對了,回來再給你錢!」

 

基於同學間的交情,我一口答應,帶上我所有的零用錢出門,縱使……我還是不知道什麼叫POLO包!

 

到了香港,從事化妝品代理的表舅舅帶著我們到半島喝下午茶,表舅舅當時的女朋友是一個香港的歌星,叫什麼名字我已經忘了,但長得還真漂亮。舅舅還送給我們一人一套倩碧的保養品跟香水,看著表舅儼然屬於香港「上流社會」的一份子,我趁著喝完午茶,把舅舅拉到一邊硬著頭皮提出要求:「舅舅,請問你知道什麼是POLO包嗎?我想買一個。」

 

舅舅百思不得其解:「買一個?買這個包幹嘛?如果你喜歡,我送你一個好了。」

 

我說:「我同學叫我幫她買的啊,她說這裡買比較便宜,」我掏出身上僅有的四千元:「我只要買四千元以內的,你幫我找好不好?」

 

舅舅點點頭,我開心的以為就此完成使命!

 

回台灣前夕,舅舅帶著一個綠色布面皮邊的包包來給我,可揹可提。瞧著這不起眼的包包,竟要花掉我三千多元,我實在很難相信,舅舅還說,這是他朋友算便宜才拿到這個價格!

 

回到台灣,我滿心歡喜的帶著包包到學校獻寶,告訴小晴:「看,我幫妳買回來了!我舅舅還說要送妳一罐『璀璨』的香水,」我翻翻書包:「諾,就是這罐。」

 

她欣喜若狂的把香水接過去聞一聞,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但一拿起包包,臉色馬上就不對了,左翻翻右翻翻,她說:「這不是我喜歡的顏色,我不要了,你自己留著用吧!」

 

我愣在當場,妳不是說我幫你選就好了嗎?不是說回來一定給我錢嗎?不是說相信我的眼光嗎?怎麼!現在說不要就不要,那我花掉的錢呢?

 

「我請妳幫我買東西是相信妳的眼光,可是我比較喜歡是全皮的,妳買回來這個是布面的,我不喜歡!」小晴振振有辭,我的思緒則是一團亂。

 

最後,小晴堅持把包包留給我,香水倒是沒忘記拿走。我有苦難言,簡直像啞巴吃了黃連,我的四千元啊……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我還真的滿「豎仔」性格,就這樣忍氣吞聲,把那個花了我所有零用錢買來的包當成書包使用,用久了也覺頗美,怒氣才漸漸平息,只是從此對小晴失望透頂,算我眼睛糊到蛤仔肉──識人不清吧!

 

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跟她說過話,至於出國幫人帶東西回來這種事,還是能免則免!

 

畢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痞子孔他牽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