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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月前,我跟同事阿君一起走在寒風中去張羅午餐,突然之間她問我:「妳有部落格嗎?」

 

我搖搖頭。

 

她再接再厲:「妳不覺得你可以弄個部落格嗎?像妳老公這樣換心的人不多,妳應該幫他紀錄一下的。」

 

我狐疑:「為什麼我要幫他記錄?他殘障嗎?不會自己寫喔?

(老孔點頭:對,我就是殘障。)

 

看我滿臉不快活,這個話題就此打住。買完午餐回來,我再細想:我如果弄個部落格,就可以暢所欲言,爆老板的料,抖同事的包袱,反正也沒人知道我是誰。鬼主意在我心中成形,沒錯,就是這麼簡單的理由,讓我一頭栽進部落格世界,至於說什麼要幫老公紀錄心臟移植始末的鬼話,其實只是順便做的,聽聽就好。

 

不過在部落格之前,我也曾經申請過明日報(應該是吧,我已經忘了)的帳號, 依稀記得上去過一次,還po了半篇文章(真的只有半篇,就是沒有結語的那種文章),不過後來因為工作忙就忘了這一回事,現在連帳號密碼都想不起來。倒是我曾想過,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哪一天我不小心看到舊作,說不定心血來潮的把下半篇完成,也是滿有趣的。

 

對了,附帶一提,那篇寫的是高中的夢中情人,嘔心瀝血卻沒有存檔,弄丟了我也覺得有點可惜。

 

言歸正傳,小妹我一開始寫部落格,雖然想爆老板的料,但一來不夠八卦,二來又不是公司高層,所知有限,所以實在不知如何下筆,才能有壹週刊的犀利風格。乾脆從自己的旅遊經驗下筆,嘿,算一算,好歹痞子婆也去過個一二十個國家,趁此回憶一下又可以把照片存在網路上,豈非美事一樁?哪曉得牛牽到北京還是牛,熟悉我的網友大概老早就發現,怎麼沒有任何一個系列是完整的?老是跳來跳去,還常把「照片未掃成光碟」當藉口,其實痞子孔早把光碟埽好放在書桌上了。

 

我承認,我的血液中有一種成分叫「懶」。

 

不管怎麼說,經營部落格總可以幫自己留點紀錄,哪曉得一篇篇寫下去,也真有一個個素未謀面的格友出現。談生活、談旅遊、談美食、談感情,無所不談的格友們,激起我繼續寫下去的念頭。說實話,這塊部落格在我生命中是難得持之以恆的作品,前一陣子原本想裝死不寫了,想說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消失,沒想到格友閒閒的一句話讓我破功,他留言說:「你很久沒寫文章了,該不會是想就這樣不見人影吧?

 

好了,這位格友,妳知道我說的是妳,但是,我怎能讓妳猜得透呢?拼一口氣也要寫下去!

 

這個部落格的交談對象來自世界各地,週遭朋友只有極少數極少數知道(嗯,一隻手數得完吧),滿足了我小時候想當間諜的神秘感,可惜的是,我抖的老是痞子孔、弟弟跟自己的包袱,哪天被我老弟發現他姐姐的部落格寫滿了他們小時候的糗事,不知道會不會被追殺?

 

塗塗寫寫也七個月了,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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