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則新聞,大意是說:桃園有個徐姓國二學生,他的母親為了照顧二度中風的奶奶(外婆?),所以一直忘了幫他繳午餐費用,結果便當店業者在某一天送來一個「空便當盒」,裡頭放了一張紙條寫「想吃嗎?先繳錢」,徐姓學生覺得倍受侮辱,「羞得想逃出教室」,同學也都覺得業者是在挑釁。

 

初看到這則報導是在聯合報上,接著電視媒體也開始報導這則新聞,大家一面倒的偏向學生。當時我義憤填膺,覺得這個老闆真是不盡人情到了極點,也不過就是一個小小的便當嘛,能有多少錢?有必要這樣羞辱一個自尊心很強的學生嗎?

 

仔細看看新聞才知道,不少人一大早看到報紙就打電話到便當店罵人,逼得便當業者先是向學生道歉,兩個人還在攝影機前互相擁抱,好一片誤會冰釋的感人畫面。可是我忽視不了老闆口中的委屈跟無奈,他說:「這個同學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都沒繳錢,我已經提醒他很多次,但他每次都忘了……

 

忘了繳錢?每天都要吃飯,怎不見這個同學忘了吃飯?

 

一開始我本以為學生只是欠個幾天的飯錢,業者此舉的確小題大作。沒想到一欠是欠四個月,好,就算現在才十一月中旬,但之前至少還有一百天的時間讓這個同學記起「欠錢」這回事吧!便當店也是小本經營,加上物價飛漲,一頓飯也不過收一個學生三四十元吧,能有多少利潤?老闆要不要生活?員工要不要薪水?小孩要不要繳繳學費什麼的?憑什麼說「忘了」,別人就得無條件相信而且接受呢?

 

四個月欠了兩千多元,也許在很多人眼裡這不算大錢,但到底還有多少學生有積欠金額不等的款項,誰知道呢?老闆有在第一時間就不送午餐給徐同學嗎?沒有嘛,老闆是在四個月後才寫了紙條,沒想到引起喧然大波。可是我想問的是:這四個月來,為什麼這名同學可以吃中餐吃得心安理得?

 

有本事忘了繳錢,就要有本事耐餓!

 

更何況,學生不是「家窮」!如果真的是家裡付不出來,那還情有可原,我相信學校也會有急難救助的辦法,甚至照實跟老闆說明,老闆也不至於這麼無情。我承認,老闆紙條上的用語有欠妥當,可問題是徐同學選擇的是「逃避現實」,堅持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這是該鼓勵的嗎?媒體又憑什麼只同情學生?

 

便當店不是慈善事業,就算老闆有心要做好事捐點錢幫助人什麼的,也得摸清楚對象才行。無緣無故跑出來一個四個月不繳錢的吃白食學生,換做你是老闆,能接受嗎?

 

好,如果你能無條件接受,覺得兩千多塊也不是什麼大錢,那麼,請不定時捐點錢到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創世基金會等等急需用錢的社福團體,再不然從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點進去,也可以幫幫弱勢的兒童們

 

不要光說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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