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一轉眼,我已經荒廢部落格約兩個星期,真是恍如隔世啊......為了表示誠意,開放"點題目"好啦!意即pub的"點歌"啦!

題目可以文藝可以財經可以敘事可以天馬行空,儘管放馬過來,我來寫,如何?

寫得出來算雙贏,寫不出來......算我對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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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痞子孔他牽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